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刘永生同志任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周志清同志的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操学诚同志提出,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操学诚同志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的请辞。
本报讯(记者李炼)1月13日,省委宣传部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省两会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碧涌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省直主要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于怀强、王延增、王晓千、孙洪均、李占伟、张挺、陈宇坤、周辉东、郝刚、郝慧琴、姜玉波、梁敬华、靳建勇、骞进同志因工作原因,张润喜同志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于怀强等同志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请辞。
任命: 王纯、宋惠民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卢建明的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李峰、赵昕、张栖源、常久悦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亮亮为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郭蕊为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杜占华为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向前、张晓江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晓龙的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李建红为山西省民政厅厅长; 焦斌龙为山西省审计厅厅长。 决定免去: 刘俊义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职务; 姚逊的山西省民政厅厅长职务; 王帅红的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职务。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在太原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43人,列席221人。
本报讯(记者杨文)1月1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安丽、贺天才、王纯、张志川、吴俊清出席。
任命: 刘晓东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张闻晋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赵亚体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美丽、王华如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周建宏为大同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郝玉震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晓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东红、车俊娥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亚体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建宏的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本网讯 12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组召开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听取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邓伟强 郭宁)1月12日至13日,省政协举行十三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1月16日至20日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卢东亮出席,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徐广国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李正印、张复明、李晓波、李思进、王立伟、闫晨曦、王蕾出席。
鉴于庞毅涉嫌违法犯罪,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庞毅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资格。
(按姓氏笔画为序) 卫英慧 毛益民 申 甲 朱 峰(女) 刘军亚 刘红雨(女) 杨建军 杨继承 肖 倬 张吉福 张志勇 张春林 陈 杰 郑连生 赵洪勋 胡雪文 徐芝清 徐曙斌 谢 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刘永生同志任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周志清同志的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操学诚同志提出,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操学诚同志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的请辞。
本报讯(记者李炼)1月13日,省委宣传部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省两会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碧涌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省直主要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于怀强、王延增、王晓千、孙洪均、李占伟、张挺、陈宇坤、周辉东、郝刚、郝慧琴、姜玉波、梁敬华、靳建勇、骞进同志因工作原因,张润喜同志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于怀强等同志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