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代表風採】田亞欣:大槐樹下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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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在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四樓的一間辦公室內,田亞欣端坐於辦公桌前,若有所思地翻閱著一份民事調解書。在確認無誤后,她將調解書裝訂好蓋上公章,整齊地放在辦公桌上,然后收拾好案卷准備去開庭。
  今年50歲的田亞欣是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庭長。1993年從上海交通大學畢業后的她來到洪洞縣法院工作,一干就是29年。29年來,她耐心調解每一個案件,用溫情和愛心去化解每一起家事糾紛,贏得了社會肯定,被群眾親切地稱為“群眾知心人”“大槐樹下好法官”“平安使者”。
  2013年,田亞欣擔任洪洞縣人民法院甘亭法庭庭長,面對當時群眾法治觀念淡薄的狀況,她積極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組織甘亭鎮、曲亭鎮、淹底鄉的91個行政村的村“兩委”干部、民調員與法庭建成聯合維權網絡,把司法服務延伸到群眾身邊。她用最朴實、最接地氣的方式辦案,潛移默化地引導當事人進行良性訴訟,為當事人“解法結”“了心結”,實現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事事有回應、糾紛有人解”,轄區訴源治理取得了明顯效果。
  “判決不是終點、為當事人‘解法結’,審判工作才算畫上句號。”在民事案件調解中,田亞欣率先推行“附判決主文”的調解書,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因調解的讓步而有絲毫的損失。她的這一舉措,使所辦民事案件的主動履行率連年達到90%以上。
  作為一名女法官,田亞欣充分利用全國法院家事審判改革與全國婦聯改革的契機,率先在轄區與基層婦聯聯合構建起了村級婦幼維權服務網絡,開通“12338”婦女維權熱線接受法律咨詢,開展了由1名法官、1名心理咨詢師和10名維權志願者聯合服務一個村的維權服務活動,給廣大婦女、兒童、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幫助。她還根據不同受眾人群,分類編寫了講座教材,發放給群眾。特別是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頒布實施后,她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擔任13所學校的法治副校長,被臨汾市婦聯、市教育局聘任為“家校平安”公益項目專家。
  在工作實踐中,田亞欣不僅注重公正審判,更注重讓審判理念走到前面。今年3月30日,田亞欣處理了一起以“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為由向二審法院上訴的案件。原告王先生由於身體狀況特殊,一審未能參加庭審,為了給行動不便的當事人提供便利,讓弱勢群體有更多的司法獲得感,田亞欣選擇巡回開庭,把庭審開在了當事人家門口。經過3個多小時的庭審,當事人當面舉証、質証,基本查明了案件事實:被告張女士作為王先生的配偶,在王先生患重大疾病前后,多次轉移大額銀行存款,導致丈夫后續治療費用沒了著落,從而引發了糾紛。
  經深思熟慮,田亞欣多次向張女士析理釋法,耐心講解夫妻“守望相助”的重要性,引導雙方當事人通過調解來化解矛盾糾紛。在田亞欣的調解下,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張女士返還王先生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並用於其看病治療,履行扶助義務,更好保障了夫妻弱勢一方的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
  針對該案,田亞欣感言:“作為基層法官,我們要多一分耐心,多設身處地著想,讓他們理解這並不是原告起訴的最終目的,要把雙方的積怨逐漸化解,而不是簡單地一判了之。很多案件我們都需要以‘法、理、情’為突破口,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讓每一位當事人切實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
  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才是檢驗法官工作好壞的標尺。如今,田亞欣仍然每天重復著開庭、下鄉、調解等工作,用自己的真情和汗水,打理著千家萬戶的難理之事。近年來,她當選了中國婦女十二大代表,先后榮獲了“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模范法官”“全國雙百政法英模”“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山西省平安山西建設先進個人”“山西省五一巾幗標兵”等稱號。今年,她又當選為二十大代表。
  面對榮譽,田亞欣表示:“百姓的難題就是我工作的主題。下一步,我將以實際行動詮釋新時代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為人民群眾提供更便捷更優質的法律服務﹔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真真切切地付諸在行動上,全身心投入工作,化榮譽為動力,接續扛起肩上法者之責,為基層善治貢獻自己更新、更實的力量。”

本報記者杜春春

(責編:劉洋、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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