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絡安全底線不容觸碰 公民合法權益不容侵犯

山西新聞網>>融媒·專題>>2022>>夯實網絡安全責任 共筑網絡安全防線>>評論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根據網絡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實,該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証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7月2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80.26億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

從目前披露的信息觀察,滴滴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暴露出的問題觸目驚心:不僅在收集和使用用戶信息方面存在諸多風險隱患,更涉及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且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國家監管部門履行職責依法對滴滴予以重罰,是切實維護國家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有力舉措,是保障廣大用戶合法權益的及時行動,也是規范平台經濟、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的必然要求。

對廣大互聯網企業尤其是平台型公司而言,這一案例具有重要警示意義。企業發展要有創新思維、開拓精神,但更要強化底線意識、法治觀念,以用戶為中心,有所為有所不為。無論何時,國家安全底線不容觸碰。互聯網科技也好,共享新概念也罷,都不能成為平台企業竊取用戶數據、違規牟利的借口,更不能成為逾越法律、危及國家安全以及公共安全的工具。

依法經營、健康發展始終是平台經濟的立身之本。隻有堅持市場化原則、法治化原則,平台經濟才有美好未來。廣大平台型企業應引以為戒,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在進一步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的基礎上,努力回歸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的本源,更好地把握平台經濟發展規律,在守正創新中激發市場活力和科技創新能力。如此,才能行穩致遠。(央視網評論員)

原標題:國家網絡安全底線不容觸碰 公民合法權益不容侵犯
(責編:王丹)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