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上半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1.1萬件
最高法:上半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1.1萬件
中新網9月6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人民法院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相關工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長馬岩在會上表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1.1萬件,2.1萬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同比又有所下降。
馬岩介紹,近年來,隨著我國信息網絡技術快速發展,犯罪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傳統犯罪持續下降,以電信網絡詐騙為代表的新型網絡犯罪持續高發多發。2017年至2021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10.3萬件,22.3萬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其中,2018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1.1萬件,2.1萬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同比又有所下降。
馬岩提到,堅持依法嚴懲,有力震懾犯罪。人民法院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台指導意見,規定電信網絡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即入罪的數額標准,實行最低入罪門檻﹔規定對詐騙致人自殺、死亡,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詐騙,在境外實施詐騙,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財物,以及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依法從重處罰。各級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審結了一大批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從嚴懲處了一大批犯罪分子,有力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人民法院將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作為從嚴懲處的重中之重。2016年以來,北京、浙江、江蘇、四川、河南等省市相關法院審理了“長城行動”、“10.30”、“5.09”、“10.18”、“11.20”等一批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一批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主犯被判處重刑。四川法院去年審理的“5.09”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590名被告人中,有241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超過40%。河北法院審理的被告人陳文雄等人詐騙案,犯罪分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境外對我境內居民實施詐騙,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陳文雄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人民法院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始終堅持全鏈條縱深打擊。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關聯犯罪,在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法律適用標准的基礎上依法予以懲處,堅決斬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助鏈條,堅決鏟除其周邊“黑灰產”。2017年至2021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犯罪案件6.7萬件,10.2萬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審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1.3萬件,2.7萬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犯罪案件3.9萬件,6.8萬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審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2300余件,4800余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
人民法院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始終堅持全力追贓挽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的被騙錢財能否追回、追回多少、何時返還、返還多少,是被騙群眾和社會高度關切的問題。人民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司法為民要求,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在審判過程中依法徹查、全力追繳贓款贓物,加大對犯罪分子適用財產刑的力度,積極動員被告人退贓退賠,將追繳的涉詐資金及時返還給被騙群眾,最大限度為被騙群眾挽回經濟損失。
馬岩指出,完善法律規范,強化法律支撐。為進一步健全相關法律體系,推進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有效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積極參與立法機關制定出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相關調研,結合法院工作實際積極獻言獻策,對《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為解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其關聯犯罪的法律適用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先后制定出台了9部司法解釋、指導意見等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明確法律標准,統一執法尺度。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出台的《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法律適用標准,有效解決了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偵查難、取証難、管轄難、認定難、追贓難等問題,確保對此類犯罪處罰更加嚴厲,認定更加准確,打擊更加全面,效果更加良好。2021年,“兩高一部”又制定出台了《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著重解決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涉非法交易銀行卡、手機卡即所謂“兩卡”犯罪等法律適用問題,以更好適應新的形勢需要,有效解決實踐中的難題,方便基層執法辦案。
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先后制定出台了《關於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辦理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為依法懲處電信網絡詐騙上下游關聯犯罪,提供了明確、具體的法律適用依據。
上述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舉辦10余期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審判業務專項培訓,累計培訓刑事法官3000余人,覆蓋全國3000多個基層法院。各高、中級人民法院每年也積極組織開展此類業務專項培訓。人民法院的專業反詐力量建設進一步加強,審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進一步提升。
馬岩稱,開展法治宣傳,營造良好氛圍。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反詐宣傳工作。2016年和2019年,先后發布了兩批共計19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其關聯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說法,起到了積極的宣傳、警示、教育、預防作用。每年“兩會”期間,通過全媒體直播訪談等方式,介紹人民法院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工作情況,每年還組織全國法院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中宣傳月”“全民反詐宣傳月”等活動,努力推動辦案法律效果轉化為社會效應。
各級人民法院把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抓手,不斷創新宣傳形式,積極開展全民反詐防詐法治宣傳活動。人民法院積極開展反詐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的“五進活動”,有針對性地對易受騙重點群體進行“浸入式”教育﹔通過庭審網上直播構建“審宣”一體化辦案模式,並注重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開設法治特色公開課。如四川法院審理“10.18”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時,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群眾旁聽庭審,並採取“線上+線下”三地遠程視頻開庭模式,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同步直播,累計吸引30余萬人(次)觀看,讓法庭庭審成為一場鮮活生動的全民普法課,取得良好效果。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