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騙老人社保卡 既領刑又被罰
【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騙老人社保卡 既領刑又被罰
本報訊(記者閆書敏)近日,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一起養老詐騙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劉某厚犯詐騙罪和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
被告人劉某厚曾多次因犯盜竊罪、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21年劉某厚刑滿釋放后重操舊業,於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冒充相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國家給老年人發放補助為由,先后騙走多名老年被害人社保卡及密碼,並從中國銀行朔城區不同支行取走現金。經統計,劉某厚共計騙取錢款17200元。另,劉某厚於2021年11月、12月期間,多次進入不同住戶內盜走老年被害人現金、社保卡、手機等物品,以上盜竊金額共計2610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國家給老年人發放補助為由騙取多名老年人社保卡並取款使用,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劉某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竊取他人錢財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劉某厚一人犯數罪,應適用數罪並罰。被告人劉某厚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又犯本案,系累犯,且其多次詐騙、盜竊,作案對象均為老年人,依法應予嚴懲,對其從重處罰﹔同時考慮到被告人劉某厚作案時已滿六十五周歲,且在審查起訴及庭審階段均自願認罪,可酌予從輕處罰。
為依法嚴懲養老詐騙違法犯罪,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人劉某厚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同時責令被告人劉某厚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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