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面向全社會征集線索
太原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面向全社會征集線索
山西日報新媒體記者張馨報道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特別是老年群眾的財產權益,為廣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太原市公安局開展為期半年的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從即日起面向全市廣泛征集養老詐騙違法犯罪線索,市民可通過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舉報平台,或直接撥打110進行舉報。
線索舉報范圍如下:
(一)利用互聯網、手機APP等設置“套路”,誘導老年人“消費”“投資”等涉老詐騙行為。
(二)養老服務機構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誘騙老年人以“辦卡”“充值”“投資”等形式預交高額費用,以及其他養老服務領域等涉老詐騙行為。
(三)以幫助老年人及其子女就業、提拔、取保、訴訟等名義實施詐騙行為﹔
(四)打著“文化藝術品交易”等幌子,用無實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現、承諾代銷、約定回購等方式誘騙老年人投資,以及其他涉老藝術品經營領域等涉老詐騙行為。
(五)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義進行虛假宣傳、制售偽劣商品等涉老詐騙行為。
(六)打著投資“養老項目”等旗號,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對象吸收資金,誘騙公眾特別是老年人“投資”“理財”等涉老詐騙行為。
(七)打著“以房養老”等旗號,誘騙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訴訟、仲裁、公証或者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老年人房屋等涉老詐騙行為。
(八)以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為名實施的嚴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等涉老詐騙行為。
(九)假借“養老”之名實施詐騙、騙取公私財物等涉老詐騙行為。
(十)以其他名義詐騙老年人錢財的詐騙行為。
此外,太原市公安局提醒,舉報人應本著實事求是原則如實反映問題,對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敦促從事養老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