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斗者 正青春】“全國優秀法官”、臨汾中院刑三庭庭長陳國鵬:把司法關懷傾注進每一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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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從部隊轉業到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陳國鵬被安排在政治部工作。工作之余,他擠時間苦讀苦學,向著法官目標奮進,2007年正式成為一名刑事法官。
  “要承擔好‘為民司法’的責任,就必須有十年磨一劍的職業精神。”懷揣這樣的認知,陳國鵬在刑事審判崗位上一干就是16年。這些年裡,他不斷學習、點滴積累,每一起案件無論大小,他都慎重對待,嚴密審判。
  2019年11月,一起婦女涉嫌故意殺害剛滿一周歲親生兒子的案卷擺到陳國鵬案頭:一邊是“虎毒尚不食子”的社會群眾言論,不判重刑不足以平民憤﹔一邊是孤寂在家,有嚴重產后抑郁症的二十多歲的年輕母親,不網開一面於情難通。這起案件,不僅受到社會各界關注,在司法系統內也成為熱點話題。
  如何判決?陳國鵬陷入深深思考……最終,經過和審判委員會的多次討論,判決被告人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事實所依,不容罔顧。初犯偶犯,疾病所致,情非所願,不容忽視。”長達8000字的判決書,令人信服。
  在陳國鵬看來,辦案要將情理法有機結合,詮釋法律人的情懷,帶著人性去實現公平正義,讓人心服口服,從而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是有溫度的。法官要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辦案,用善良、仁慈之心向百姓傳遞法律的溫暖。”陳國鵬在十幾年的辦案中,始終在瑣碎中堅持,在細微中體貼,以其發自肺腑的熱心、耐心和細心,讓每一位當事人都切身體會到審判機關的溫暖,通過所辦理的一個個具體案件讓老百姓感受到法律公平正義的力量。
  新春伊始,一位78歲的劉老太太將一面寫有“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的錦旗送到陳國鵬手中。原來,劉老太太的兒子因瑣事被人打傷致死,兒媳一個月后車禍去世,不到一周歲的孫子隻能與臥病在床的爺爺和年邁的奶奶一起生活,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陷入雙重漩渦之中。
  陳國鵬接手該案后,第一時間與有關部門聯系,指導老人准備司法救助資料,與民政部門、村委會溝通,幫其申報孤兒低保,與教育部門對接進行幼兒教育。當把3萬元救助金和給孩子買的書包、課本、玩具、營養品等送到一家人手中時,看著老人舒展開緊皺的眉頭,陳國鵬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一些。
  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在全國開展,陳國鵬在業內以“善辦大案、敢啃硬骨頭”出名,被迅速召入臨汾市專項斗爭攻堅隊,一場以“線索清倉”“案件清結”“黑財清底”“行業清源”為目標的掃黑除惡攻堅仗在全市展開。
  陳國鵬帶領全庭人員廣泛宣傳造勢、提前介入研究案情、高效銜接保結案,與公安、檢察部門建立了定期對接會商研判的工作機制,以雷霆之勢推動涉黑涉惡案件高效審結。三年的攻堅行動,陳國鵬共組織審查涉黑涉惡案件200余起、掃除黑惡勢力2000余人,徹底鏟除了那些長期盤踞於礦山、夜市、網吧、城鄉接合部的社會毒瘤,徹底斬斷了那些伸向合法企業和群眾財產的利益黑手,獲得市民的交口稱贊。2022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掃黑除惡先進個人”。
  作為臨汾中院刑三庭庭長的陳國鵬,每年帶頭組織大家深入校園開展普法宣傳。臨汾中院還受邀成為《中國中學生報》的“法治宣傳教育實踐基地”,並被團省委授予“青少年維權崗”光榮稱號和“山西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他個人也在202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官”。
  陳國鵬總說,法官辦的不只是案子,更是別人的人生,一定要把每一起案件當作“自己的事”,把人民法官的司法關懷傾注進每一個案件,傳達到每一個當事人的心中。雖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陳國鵬身上卻閃爍著當代人民法官的情操與風採,他以出色的工作、廉潔的作風和無私的奉獻,履行著一名人民法官的神聖職責,詮釋了人民法官司法為民的真正含義。

本報記者閆書敏

(責編:馬雲梅、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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