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開舉委員——

針對實際需求 提出科學方案(代表委員履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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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參加今天的座談會。各位提的建議都很寶貴,整理之后,我會寫進今年的提案裡。”2月7日一大早,沈開舉就帶著學生來到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調研,與5名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暢談一天。他連續提了20多個問題,寫下厚厚一本筆記,臨走時還主動留了村民的聯系方式。

像這樣深入一線的座談會,沈開舉每一兩個月就要開展一次。隨著全國兩會臨近,他最近下鄉調研的頻率明顯增加。

“如何完善基層社區和村庄社會治理,制定規范的工作條例,是我這兩年關心的問題。全國兩會即將召開,我得多走走、多看看,爭取拿出一份更符合實際需求的提案。” 沈開舉說,“協商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必須廣泛匯集民意、民智,才能提出科學方案,更好地承擔起職責。”

沈開舉是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長期致力於行政法學研究。為國家培養法律人才、搞好科研,以促進法律的完善與實施,是他學以報國的初心。2018年,他擔任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沈開舉注重以自身的專業知識參政議政。2019年,受民進中央委托,沈開舉作為執筆人起草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若干建議。2020年,他又以全國政協委員的名義,提交了《關於土地征用程序修改的幾點建議》,得到有關部門重視。

“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我們搞鄉村振興,必須提高農民收入,盤活集體建設用地是個好辦法。”沈開舉說,“我要帶著科研成果上全國兩會,希望盡快激活、用好這一法律規定,為鄉村振興提供建設用地保障。”

本報記者 畢京津

(責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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