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舉措鞏固醫保脫貧攻堅成果
山西多舉措鞏固醫保脫貧攻堅成果
山西新聞網11月1日訊(記者 盧奕如)今日,山西省醫保局發布消息,該局等七部門印發《關於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方案》,對擺脫貧困的縣在規定的5年過渡期內,通過優化調整醫療保障幫扶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常態化保障平穩過渡。
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幫扶政策執行到2021年底,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參保分類資助、基本醫保普惠、大病保險傾斜、醫療救助托底的保障政策。穩定脫貧人口不再享受資助參保政策﹔易返貧致貧人口、返貧致貧人口、低保對象實行分類定額資助﹔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資助參保所需資金由醫療救助基金負擔。
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醫保目錄內費用“136自付封頂”,執行各統籌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封頂線。
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全省執行統一的醫療救助待遇政策。特困人員目錄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由醫療救助給予保障﹔返貧致貧人口目錄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按70%的比例救助,省內住院單次目錄內費用綜合支付比例達不到90%的,救助到90%﹔低保對象目錄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按70%比例的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6萬元。
門診醫療救助力度加大,門診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額,納入門診慢性病和門診特藥保障范圍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門診政策范圍內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剩余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醫療救助。
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繼續執行定點醫療機構目錄外控費比例的規定,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在省內一類、省市級二類、縣級二類及三類收費標准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目錄外費用分別不得超過總費用的30%、20%、15%,凡超過控制比例的費用均由醫療機構承擔。過渡期內,返貧致貧人口省內住院目錄外控制比例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由醫療救助基金按85%的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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