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有效投資 推動經濟轉型
——《山西省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擴大有效投資 推動經濟轉型
——《山西省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12月11日,《山西省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2年。由此,山西成為全國首個出台政府專項債券管理辦法的省份,真正實現了專項債券“借、用、管、還”全周期管理,對更好發揮政府專項債券在擴大有效投資、推動經濟轉型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具有重要意義。記者就《辦法》的出台背景、具體細則及政府專項債券事項採訪了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
遵循六大原則,明確專項債券管理改革方向
政府專項債券是指由省政府發行、用於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約定一定期限內以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性專項收入償還的地方政府債券。
《辦法》規定省政府是全省專項債券唯一合法的舉借主體。市縣政府確需使用專項債券的,由省政府統一舉借並逐級轉貸。
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武志遠說,發行使用專項債券是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擴大有效投資、強化宏觀經濟逆周期調節的重要舉措。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改革,專項債券管理改革隨之逐步推向深入。省委、省政府也將專項債券管理改革列為2020年重大改革事項,由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聯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相關機構等著手建立屬於我省的專項債券管理機制。
記者看到,《辦法》圍繞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遵循六大原則,有破有立,破立結合,致力構建協作有序、權責明晰、管理高效的運行機制,實現由“源頭管控”向“全生命周期管理”跨越式變革。
其中,六大原則包括:遵循“限額控制”原則,即專項債券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各級政府舉債規模不得超過上級政府批准的限額,有效防控政府債務風險﹔遵循“資金跟著項目走”原則,專項債券應嚴格落實到實體政府投資項目,重點保障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各級政府對本地區專項債券承擔管理主體責任﹔遵循“聯合監管”原則,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建立財政、發改、行業主管等多部門協調工作機制﹔遵循“風險自擔”原則,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必須覆蓋融資本息,實現風險閉環管理﹔遵循“投資帶動”原則,符合規定的專項債券項目可以開展市場化融資和用作項目資本金,帶動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
在權責方面,專項債券項目及資金堅持實行分級管理,誰使用、誰負責。項目單位承擔直接責任,本級行業主管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本級財政、發展改革部門承擔綜合管理責任,本級政府承擔主體責任。項目單位應積極籌措資金,保障專項債券按期還本付息。
構建六方機制,補齊專項債券管理制度短板
《辦法》核心內容是構建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安排、發行使用、風險防控、主體參與、資產績效管理等六方面機制。
申報機制中,明確了項目儲備、申報、准備的程序和條件。即專項債券申報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符合國家及我省專項債券管理政策﹔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完成立項,具有項目代碼﹔有一定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專項收入﹔前期手續較為完備,具備專項債券發行年度內開工建設條件﹔已規范准確錄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同時,相關部門結合本地區相關規劃、重點項目建設需求等,提前做好專項債券項目謀劃和儲備、審核,為爭取債券資金、細化項目安排奠定基礎。
安排機制中,規范了專項債券項目安排流程,財政部門提出專項債務限額分配建議報本級政府批准,會同發改和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聯合會審,提出專項債券年度發行項目清單,經本級政府批准后逐級匯總報省財政廳和發改委,實現限額與項目的精准匹配。
發行使用機制中,對債券發行、撥付使用、信息公開及項目調整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其中,規定項目單位在確保工程質量、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合規加快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進度。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專項債券資金。對暫時閑置資金,經省政府批准可以調整用於其他亟需的項目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風險防控機制中,明確提出,各市縣將專項債券還本付息資金提前繳入省級國庫,未及時上繳的處以罰息。項目單位負責籌集還本付息資金,確實存在困難的,在項目建設運營期限內通過發行再融資債券維持資金周轉。省財政廳定期開展專項債務風險評估預警,高風險地區制定化債方案,確保專項債券不出任何風險。
市場主體參與機制中,完善了專項債券項目市場化配套融資管理。即專項收入償還債券本息有剩余的,可由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項目單位開展市場化融資,在國家政策范圍內可將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省財政廳定期向市場推介專項債券項目,金融機構自主決策給予融資支持,吸引社會資本投入重大項目建設。
資產績效管理機制中規定,使用專項債券形成的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嚴禁將專項債券項目對應資產用於融資擔保,未經批准不得進行處置。專項債券項目實行全周期績效管理,績效評價結果與后續專項債券安排挂鉤。
解決六類問題,破解專項債券管理實施難題
今年以來,在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響、經濟發展困難和風險增多的不利環境下,我省充分發揮專項債券的逆周期調節作用,在危機中育新機、於變局中開新局,轉理念、換方式、抓管理,在擴大有效投資、保障經濟平穩運行乃至促進轉型發展方面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就是在這樣艱難卓絕的環境裡,省財政廳一邊用足用活用好專項債券政策和資金,推動積極的財政政策更加積極有為﹔一邊聯合有關部門圍繞政府專項債券管理研究探討。歷經近一年時間,《辦法》終於出台。
武志遠介紹,從前期謀劃到起草研究再到出台實施,始終將解決實際問題作為管理改革的突破口和著力點,這當中既有對專項債券實踐過程中難點堵點問題的有益探索,也有按照國家政策導向變化進行的相機調整,通過解決專項債券管理使用中出現的六類主要問題,進一步疏通管理中存在的“中梗阻”,健全專項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破解專項債券管理實施中的難題。一是注重前瞻性,通過提前謀劃、合理布局、優中選優,做大做實專項債券項目儲備庫,解決項目儲備不足的問題﹔二是注重協作性,財政、發改、行業主管部門發揮職能優勢、各司其職,協同推進項目安排,解決安排機制不暢的問題﹔三是注重高效性,通過明確債券發行、使用、調整等流程,嚴格資金監管,明確時間要求,解決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的問題﹔四是注重安全性,通過本息預繳、周轉融資、風險評估等方式,做到風險動態監測、隱患消除於未然,解決債務風險累積的問題﹔五是注重多元性,對保障能力強的項目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投入,提高專項債券市場化參與水平,解決拉動投資不強的問題﹔六是注重全面性,加強專項債券后期對應資產、使用績效方面的管理,解決配套管理薄弱的問題。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對挪用專項債券資金、惡意逃廢專項債券償還責任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財政部門依規收回專項債券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專業服務機構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出具的專業意見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負面影響的,由財政部門列入負面清單,移交相關監管部門處理。
本報記者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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