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伍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定襄縣人民法院推出二十六項便民利民措施
【隊伍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定襄縣人民法院推出二十六項便民利民措施
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定襄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要求,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從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入手,組織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系列活動,教育引導法院干警發揚優良傳統,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推出6大方面26項便民利民具體工作舉措。
一、訴訟服務(5條)
1、在訴訟服務大廳擺放立案訴服告知版面,列出各類案件立案材料清單,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案件,簡化立案流程,保障群眾合法訴權,努力實現當場立案“最多跑一次”。
2、公示訴訟費核算標准,與相關銀行對接協調,安裝收費POS機,推行微信、支付寶、雲閃付等便捷收費方式,實現網上繳退費,方便當事人通過微信、銀聯卡當場繳納訴訟費用。
3、設立導訴台和學雷鋒志願服務站,以及儲物櫃、手機充電設備、飲水機、書寫台、急救藥品、消毒用品、老花鏡、休息區、閱讀區等便民利民設施設備,誠心為群眾排憂解難,積極營造舒心暖心的服務環境。
4、開辟特殊群體快速立案綠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可免交、減交和緩交訴訟費,傳遞司法溫暖。
5、開設“跨域立案”窗口,構建“家門口立案”新模式。對全國范圍內其他法院管轄的一審民事、行政和執行案件,當事人可在本院遞交材料,本院作為協作法院,審查材料后通過專用系統將數據推送至管轄法院,讓異地訴訟當事人無需兩地奔波。
二、智慧法院(3條)
6、依托大數據、雲計算建立的山西移動微法院、律師服務平台、人民法院調解平台、網上保全平台、委托鑒定平台等,提供網上立案、繳費、調解、查詢、閱卷、保全、鑒定等服務。辦案的重要流程節點均通過手機短信發送給當事人,讓當事人隨時了解案件進展。
7、充分運用借鑒疫情防控期間網上審判經驗,依托信息化平台開展遠程庭審,方便外地當事人參加訴訟。
8、充分釋放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效能,優先適用電子送達,附以郵寄送達、直接送達等送達方式,縮短送達周期。
三、多元解紛(4條)
9、在訴訟服務中心深化運行“訴調對接”和“多元解紛”機制,引入更多的特邀調解員和行業協會等社會解紛力量,引導分流更多矛盾糾紛通過低成本、高效率、人和事了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進行化解。
10、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對於當事人申請調解成功的案件,及時依法進行司法確認,對於訴前調解不成功的案件依法及時轉入立案程序。
11、對當事人同時到庭請求即時解決糾紛的案件,當事人爭議不大的離婚、贍養、撫養等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債務、合同糾紛,確認調解協議案件,簡易民商事案件,充分發揮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優勢,切實做到快立、快審、快調、快執,真正減少群眾訴累。
12、依托基層人民法庭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與所轄鄉村建立網格化聯系,實現“村官+法官”調解模式,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外。
四、提質增效(5條)
13、進一步加強審判監督管理,通過加強裁判文書釋法析理、提升案件文書質量、提高案件調撤率,積極化解當事人對抗心理。完善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審判機制,最大限度提升糾紛解決質效。
14、建立法官會見室,進一步完善法官會見當事人、律師、訴訟代理人制度,實現預約、會見、材料提交、安全保障高效快捷、全程留痕,切實減輕人民群眾“空跑”訴累,為涉訴群眾提供“門診式”的便捷、公正、高效的服務。
15、開展訴前對外委托司法技術鑒定工作,減少當事人訴累,縮短司法技術鑒定周期。
16、對符合當庭宣判條件的,一律當庭宣判,確保年內當庭宣判率明顯提升。
17、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就地接待群眾、就地調解、就地審判。每個法庭配備“一法一助一書一警”基本辦案力量,滿足人民法庭審判工作需求。
五、強化執行(5條)
18、建立完善執行案款“一案一賬戶”、專人動態管理機制,執行案款到位后,申請執行人可以通過電子數據傳輸方式出具收款憑証,減少申請人訴累。
19、承辦人(法官)通過“12368”電話與申請執行人溝通,將執行進度和採取的執行措施適時反饋。對無法聯系到的申請人,可以通過微信、短信等方式進行反饋。
20、規范案款發放辦法,簡化發放流程。執行局在訴服大廳設置執行案款辦理窗口,專人定期值守,每周四集中為申請執行人辦理案款發放手續。
21、對符合執行救助條件的申請執行人,按規定及時啟動執行救助程序,為符合條件的申請執行人提供司法救助。
22、充分運用媒體力量、電子大屏、廣告牌等,進一步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開曝光力度,並將名單信息與其他部門通報、共享,倒逼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定義務。
六、法治宣傳(4條)
23、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不斷完善審判流程公開、庭審活動公開、裁判文書公開三大平台,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健全司法公開形式,構建更加開放、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確保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24、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延伸審判職能,在全縣范圍內廣泛開展“法律六進”普法宣傳及法律服務活動,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
25、進一步擴大法院公眾開放日、庭審觀摩的深度和廣度,邀請中小學生、青年大學生、各界代表旁聽庭審,組織開展模擬法庭,讓群眾零距離感受司法公正,接受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26、提升法院抖音、快手等新媒體平台推廣度和影響力,進一步加強案件庭審、現場執行、以案釋法直播活動,選取身邊人、身邊事、身邊案,推進微電影、短視頻制作工作,切實以群眾喜聞樂見、更接地氣、更易接受的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全面提升法治宣傳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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