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標識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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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 此標識為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的唯一指定標識。

一、使用范圍

  1.用於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活動及其他有關活動。
  2.用於慶祝活動環境布置和請柬、証件、須知、簽到簿等用品的制作。
  3.用於群眾性主題教育活動的背景板、標牌、彩旗、遮陽傘、遮陽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
  4.用於新聞報道專題專欄、專題網頁和宣傳品、宣傳折頁、宣傳標語、公益廣告、招貼畫等的制作。
  5.用於制作慶祝活動徽章、即時貼、胸牌、臂章等,供群眾佩戴留念。

二、使用要求

  1.慶祝活動標識使用應當嚴肅、庄重,不得任意修改、變形或變色,不能因放大或縮小破壞標識的完整性。
  2.慶祝活動標識不得用於商業廣告、制作商標或其他任何商業性用途,不得用於私人慶典和吊唁活動。
  3.以慶祝活動標識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與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主題密切相關,不得亂用、濫用。
  4.慶祝活動標識使用要結合實際、因時因地而異,妥善把握與周邊環境關系,注重整體效果,既要有利於營造濃厚社會氛圍,也要注意不能破壞現有人文自然景觀,確保與城鄉環境面貌協調統一。

三、使用管理

  1.慶祝活動標識所有權屬於中共中央宣傳部。
  2.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做好慶祝活動標識的商標注冊管理工作,防止標識被商業注冊,要加強標識使用的市場監督和管理。
  3.各地區各部門要對轄區內和主管主辦的活動進行監督,對不按要求使用標識等問題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予以整治。
  

中共中央宣傳部
2021年3月24日

(責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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