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薪酬制度改革賦予公立醫院更大薪酬分配自主權
山西:薪酬制度改革賦予公立醫院更大薪酬分配自主權
本報太原消息 近日,記者從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正在實施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賦予了公立醫院更大的自主權。
這些自主權主要包括:一是績效工資總量自主申報。按照有關要求,改革中將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水平最高提高到當地無收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5倍。目前,該調控線可以滿足各試點醫院的需求,具體水平由公立醫院結合自身實際自主申報。二是落實內部分配自主權。公立醫院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分配績效工資,自主制定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允許公立醫院自主創新薪酬分配方式,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等多種模式。薪酬分配向關鍵緊缺崗位、高風險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貢獻突出人員傾斜。三是強化績效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薪酬挂鉤,強化了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分配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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