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之聲】劉正代表:完善法律為國企改革提供更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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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國務院下發《關於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作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這項改革落實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布局,完善了現代國資國企制度體系,各地成果顯著。”全國人大代表、山西華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任劉正表示。同時,關於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立法還尚未出台,且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政策文件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法律規定存在不一致之處,修改上述兩部法律已迫在眉睫。
  劉正建議,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增加包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功能定位、授權模式、組建方式的規定,並明確由國務院就相關具體規定制定行政法規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要明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國有資本出資人地位,並通過立法方式賦予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相應股東權利,從而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提供更強法律保障。

本報記者楊文俊

(責編:馬雲梅、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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