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手記】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 打造“六最”升級版
【委員手記】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 打造“六最”升級版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打造“六最”升級版,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讓人倍感振奮。法治既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其良性運行的根本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
近年來,我省持續打造“六最”營商環境,率先開展全省域營商環境評價,推動我省營商環境進入全國前列,成效卓著。營商環境法治化是行政主體通過運用法治思維,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安全、高效規范、開放透明的投資、創業、發展環境,這樣的環境對企業和投資者極具吸引力。
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必然要從“政策性讓利”到“法治型治理”。如果說發展的前期是通過政策性讓利吸引企業、資金、人才流入,那麼,高質量轉型發展過程中則需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不斷提升司法獨立公正,大力建設法治政府,加強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為高質量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應堅持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營商環境的建設目標是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最終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公平”“透明”乃法治題中應有之義。
應將營商環境建設全程納入法治軌道。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包括營商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4個維度,需要多主體參與實施。目前,《山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已經施行。可借鑒深圳、浙江等地經驗,制定實施細則。可發揮機關、國企、社區等常年法律顧問作用,推動和指導法律機構為市場主體提供法律咨詢、合同審查、知識產權保護、股權設計、融資、稅務、勞動用工、涉外糾紛等全鏈條法律服務。同時,著力推動民營企業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
法治最重要的作用是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法治最基礎的載體是法律規范、制度規則。如果把改革、立法、決策、審批、管理、服務、執法、司法、辦事等營商環境建設全程納入法治軌道,用法治方式把標准固定下來,公之於眾、落地執行,那麼,每一項改革、每一部立法、每一個決策的出台都將接續提升營商環境水平,讓各類市場主體感受優質營商環境帶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政協委員 梁桐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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