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言】王书红委员:健全完善老年人监护体系
【代表委员建言】王书红委员:健全完善老年人监护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山西省委会主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书红建议,要着眼长远,出台相关应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监护体系。
王书红建议,细化老年人监护的制度设计,明确具体的监护职责、方式以及不适宜作为监护人的情形,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相关内容要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委托监护制度,监护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委托范围内,代为监护。被委托人资格,须经过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审核。
此外,试点发展综合型社会监护机构。维持“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护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整体框架不变,重点发挥社会监护的保障作用,努力建设一批专业性强、运行规范、具有示范效应的非营利性社会综合监护机构。当老年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时,在充分尊重被监护人意愿前提下,由社会监护机构代替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本报记者邓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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