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黄土风网评:疫情防控需遏制网络谣言“病毒”
【地评线】黄土风网评:疫情防控需遏制网络谣言“病毒”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回应境内外关切。”在4月6日召开的山西省委第七十九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省委书记林武强调,“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对个别蓄意逃避检查、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惩处。”
当前,我省同时段多地发生输入性局部疫情,外防输入压力巨大,内防反弹任务繁重,疫情防控仍处于最关键、最吃劲的阶段。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守护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已经到了重要关头。
然而,战“疫”关头,在社交媒体特别是微信圈群中,有人却大肆制造、发布、传播有关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谣言和不实信息。这些不实信息的发布者,要么是无中生有,要么是道听途说,要么是张冠李戴,要么以讹传讹。前不久,运城市一女子为了博取关注,散布“运城盐湖区停工停产,全部排队做核酸”的涉疫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众所周知,疫情谣言干扰防控大局,有百害而无一利。谣言一旦扩散蔓延,对社会的伤害就难以估量。疫情谣言不仅几乎没有成本,而且还会消耗大量社会资源,无形中加重人们心头的焦虑,更有可能误导疫情防控,动摇人心,成为疫情防控中的信息“病毒”。
网络造谣传播者之所以热衷散布传播谣言,究其因,首先是社会上有一小部分人,总是唯恐天下不乱,故意散布和传播谣言引发社会恐慌,以满足其阴暗的心理需求。其次是谣言制造或散布者为了自身的私利,在民众“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心理作用下,利用民众恐慌和避险的心理来牟取不义之财。再次是暴露出很多人对疫情相关知识的严重缺乏,民众难辨真假,从而盲目轻信或传播谣言。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是谣言散布的温床。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的信息。我国刑法修正案也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情节和后果,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对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有关疫情防控部门要第一时间积极主动作为,供应充足的疫情防控信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增强民众的防疫意识,用事实挤压谣言空间,消除民众的疑虑和恐慌。各个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防止传播各类谣言、不实信息,散布恐慌情绪。同时,要加大谣言制造者、蓄意传播谣言者的违法犯罪成本,坚决依法处罚网络谣言制造者和发布者,净化网络空间,做好信息公开,及时消除谣言带来的“次生灾害”,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苏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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