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促消费公平】忻州:从严维护消费环境 让百姓心中有底
【共促消费公平】忻州:从严维护消费环境 让百姓心中有底
本报讯(记者郑娜)3月14日,忻州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曝光了9例典型案例。
曝光案例中的“超市疫情期间哄抬价格案”备受关注。据了解,2021年1月21日,忻州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称忻州市忻府区奇村某超市在疫情期间84消毒液销售价格比以前价格偏高。经执法人员调查,该超市84消毒液进货价为2元/瓶,日常销售价格为3.5元/瓶,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当日84消毒液在货架上标价为8.9元/瓶。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调查取证,依规给予该超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79.4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897元等行政处罚。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典型案例旨在突出问题导向,从典型案例入手,综合运用点评约谈、调查调解、警示批评、信用公示、支持诉讼、公益诉讼等维权方式,切实提高维护消费公平的工作效能,让人民群众能够在公平消费中获得良好消费体验。
同时记者还获悉,忻州市2021年通过12315平台接收投诉3226件,举报1403件,总体办结率达到98%。
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忻州市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特别是对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929家次,发现的风险隐患全部督促整改。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检查。全市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384起。完成对174家种子、化肥经营、道路运输、网约车等企业的双随机联合抽查。开展水电气暖、教育等公用事业收费检查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侵权仿冒汾酒系列商品”、“护苗助老”系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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