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10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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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汪洋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责编: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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