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党建引领协同治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党建引领协同治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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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党建引领协同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要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协同多主体共同参与到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来,形成党建引领、乡镇政府为主导、村“两委”为带领、村民为主体、社会组织为重要载体的乡村协同治理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发展方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落地在农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统筹能力、开拓能力和服务能力能否得到切实发挥,直接决定乡村振兴的实践进程和发展质量。因此,要以党建引领多主体协同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村振兴背景下要以党建引领协同治理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党建引领多主体协同治理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意义。
党建引领多主体协同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基础。乡村振兴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单一主体的治理体系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乡村发展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注重整体性、协同性,凝聚全社会各方力量及智慧,投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需要乡镇政府、村“两委”、村民、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协同治理,更需要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多主体在参与治理乡村振兴中的互动并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联动,不仅可以让多主体各司其职,更可以使其优势互补,推进形成党建引领多主体协同治理乡村的共商共治局面。因此,只有在党建引领下开展全方位协同治理,各主体才能有序地参与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产生协同治理的增益,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实现。
党建引领多主体协同治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农村作为最小的组织单元,承担着最为繁重和艰巨的任务,却也蕴含着巨大的潜力和能量。而解决农村面临的一切困难和问题、完成农村艰巨的工作任务、激发出农村所拥有的潜力和后劲,都离不开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一直紧密结合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的国情,团结依靠农民,建立工农联盟,调动发挥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在革命、建设、改革不同时期,带领亿万农民推动农业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变。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组织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不断迈出新的步伐。这都是我们始终坚持并完善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的结果。新时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不能离开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以党建促乡村振兴,确保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引领乡村协同治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打铁必须自身硬,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协同治理,必须切实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才能切实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乡镇党委的引领能力是多主体有效协同的前提。乡镇党委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层单位,承担着引领、统筹和协调的重要职责,是多主体有效协同治理的领导核心,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切实加强乡镇党委的引领能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多主体有效协同的前提。
村党支部的战斗力是促进多主体协同治理得以发生并持续推进的关键因素。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村党支部是乡村协调治理的组织力量,一方面村党支部肩负着党大政方针的传达教育,负责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决策的落实;另一方面连接着村中党员、村民和农村各种组织,发挥好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可以更好地领导和监督党员干部、服务和动员村民、规划和引导社会组织,促进多主体协同合作。同时,村党支部所具有的号召、动员和组织能力,可以保障多主体参与协同治理的持续性,成为乡村强大内聚力的根源。
党建引领协同治理必须充分激发农村党员的工作活力。农村党员是农村经济建设的先锋队和主力军,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领头雁,在乡村协同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强化素质、提升能力和树立典型等多种举措,激发农村党员的工作活力,使其成为乡村振兴的先行者,成为乡村协同治理的带头人,更好地服务村民、带动村民,真正实现可持续的乡村振兴与乡村发展。
构建党建引领乡村协同治理新格局
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党建引领的多主体(乡镇政府、村“两委”、村民、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应紧紧围绕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多方发力,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和村党员干部的工作合力,全力调动乡村各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筑牢多点发力、各方出力的良好乡村治理格局。
切实发挥好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乡镇政府的服务理念、科学规划是多主体协同的重要因素,而乡镇政府作为乡村资源的有利调动者,在乡村振兴中承担着主导、规划和服务的重要职责。因此,乡镇政府要把握好推进乡村振兴的介入角色,增强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并与其他主体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村“两委”的带领作用。村“两委”要带领全体村民立足地方特色,坚持“一村一策”,挖掘当地资源,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把资源优势变成特色品牌,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支柱产业,提升乡村振兴的经济竞争力。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通过树立地方文化品牌与塑造地方价值理念构建文化认同,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乡村振兴,促进多主体凝聚共识。
创设有效的村级社会组织,改善乡村治理结构。社会组织的创设是解决村民涣散、无力合作困境的有效方式,并且随着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其与党组织、政府、市场等多主体间的协作更加顺畅,才能实现多要素的共享与整合,改善乡村治理结构,为乡村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要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
拓宽村民参与渠道,确保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村民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但分散的村民个人很难充分为乡村振兴发挥作用。因此,需要提升村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创设有效的参与平台,拓宽村民参与渠道,发挥互联网优势,实现村民参与的日常化,不断提升其参与能力,将民智民意纳入乡村振兴实施的各个环节。
(作者: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利宏。本文系山西省软科学项目“新时代以协同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目标、难点与路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804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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