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薪酬制度改革赋予公立医院更大薪酬分配自主权
山西:薪酬制度改革赋予公立医院更大薪酬分配自主权
本报太原消息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正在实施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赋予了公立医院更大的自主权。
这些自主权主要包括:一是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申报。按照有关要求,改革中将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水平最高提高到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目前,该调控线可以满足各试点医院的需求,具体水平由公立医院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申报。二是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绩效工资,自主制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允许公立医院自主创新薪酬分配方式,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多种模式。薪酬分配向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人员倾斜。三是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强化了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分配导向。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