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之声】刘正代表:完善法律为国企改革提供更强保障
【代表委员之声】刘正代表:完善法律为国企改革提供更强保障
201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这项改革落实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完善了现代国资国企制度体系,各地成果显著。”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任刘正表示。同时,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立法还尚未出台,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政策文件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修改上述两部法律已迫在眉睫。
刘正建议,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增加包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授权模式、组建方式的规定,并明确由国务院就相关具体规定制定行政法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国有资本出资人地位,并通过立法方式赋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相应股东权利,从而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更强法律保障。
本报记者杨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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