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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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24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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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1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履职能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努力为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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