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五指成拳”严查严管农村三轮车违法
【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五指成拳”严查严管农村三轮车违法
本报讯 为坚决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筑牢安全防线,形成严管态势,省公安厅交管局6月17日、18日组织“三晋安全行”采访团深入临汾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现场察访。
在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伍默村、G108线洪洞段,作为农村主要交通工具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存在驾驶人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行为,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临汾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祁军社表示:“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压实安全监管责任,针对问题立即整改,全力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推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规范‘五法’联动向纵深发展,以三轮车整治为抓手,推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全市辖区路畅人安目标。”
大宣传中,临汾公安交警将印制的20万份三轮车整治宣传海报、10万份驾驶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即时贴、10万份三轮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严禁违法载人即时贴等警示材料发给商户及三轮车车主。
大排查中,临汾公安交警对辖区三轮车实行“户籍化”管理;对全市国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摸排;对国省道路沿线715个村庄逐一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对14万余人、12万辆机动车、4.2万辆三轮车建立了台账、档案,切实做牢源头管控工作。
大整治中,交管部门通过建立曝光台,对典型事故、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县(市、区)政府与乡镇(居委会),乡镇(居委会)与村(社区),村(社区)与个人分别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个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每月向县(市、区)、乡镇、村委会通报三轮车、农用车“户籍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各大队通报三轮车整治情况。
大曝光中,临汾公安交警将民警在日常执法中查处的农村地区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制作成宣传彩页、案例视频,深入农村张贴,并在村民聚集地进行滚动播放,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
大规范中,交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电动自行车立法。目前,临汾公安交警支队草拟的《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送审稿)》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陈俊琦 郑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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