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保護法要點解讀·生態保護與修復
黃河保護法要點解讀·生態保護與修復
1.本章包括哪些內容
答:本章對黃河流域的生態保護與修復作出了規定,共16個法律條目。主要內容可總結為:①明確國家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的系統治理方案,明確統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的規劃及工程﹔②對於黃河上游河源區、中游黃土高原、下游河口及三角洲等不同區域生態保護與修復要求,有針對性地規定維持河道湖泊天然狀態、生態修復工程、防沙治沙、水土流失防治、小流域綜合治理、整溝治理、淤地壩建設、生態補水等制度措施﹔③針對河流生態流量和湖泊生態水位管控、飲用水源保護、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管理、重點水域禁漁期制度、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礦山生態修復等作出了規定。
2.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方面堅持的原則是什麼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二十九條 國家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與修復,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系統治理。
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黃河流域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組織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統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
3.黃河水源涵養區有哪些生態保護與修復要求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三十條 國家加強對黃河水源涵養區的保護,加大對黃河干流和支流源頭、水源涵養區的雪山冰川、高原凍土、高寒草甸、草原、濕地、荒漠、泉域等的保護力度。
禁止在黃河上游約古宗列曲、扎陵湖、鄂陵湖、瑪多河湖群等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從事採礦、採砂、漁獵等活動,維持河道、湖泊天然狀態。
4.黃河流域荒漠化防治有哪些生態保護與修復要求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三十一條 國務院和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在重要生態功能區域、生態脆弱區域劃定公益林,實施嚴格管護﹔需要補充灌溉的,在水資源承載能力范圍內合理安排灌溉用水。
國務院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加強對黃河流域重要生態功能區域天然林、濕地、草原保護與修復和荒漠化、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的指導。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防護林建設、禁牧封育、鎖邊防風固沙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護、鼠害防治等措施,加強黃河流域重要生態功能區域天然林、濕地、草原保護與修復,開展規模化防沙治沙,科學治理荒漠化、沙化土地,在河套平原區、內蒙古高原湖泊萎縮退化區、黃土高原土地沙化區、汾渭平原區等重點區域實施生態修復工程。
5.對生態脆弱區有哪些規定和要求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黃河流域砒砂岩區、多沙粗沙區、水蝕風蝕交錯區和沙漠入河區等生態脆弱區域保護和治理,開展土壤侵蝕和水土流失狀況評估,實施重點防治工程。
第三十五條 禁止在黃河流域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區域開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活動。確因國家發展戰略和國計民生需要建設的,應當進行科學論証,並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6.黃河流域建設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論証有哪些規定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三十五條 禁止在黃河流域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區域開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活動。確因國家發展戰略和國計民生需要建設的,應當進行科學論証,並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生產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編制並嚴格執行經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
從事生產建設活動造成水土流失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相關標准進行治理。
7.黃河河口三角洲的生態保護與修復政策有哪些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三十六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山東省人民政府,編制並實施黃河入海河口整治規劃,合理布局黃河入海流路,加強河口治理,保障入海河道暢通和河口防洪防凌安全,實施清水溝、刁口河生態補水,維護河口生態功能。國務院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山東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黃河三角洲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有序推進退塘還河、退耕還濕、退田還灘,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防治,減少油氣開採、圍墾養殖、港口航運等活動對河口生態系統的影響。
禁止侵佔刁口河等黃河備用入海流路。
8.黃河流域有哪些水土保持方面的生態保護與修復政策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三十二條 國家加強對黃河流域子午嶺—六盤山、秦嶺北麓、賀蘭山、白於山、隴中等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治理區和渭河、洮河、汾河、伊洛河等重要支流源頭區的水土流失防治。水土流失防治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科學採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小於二十五度的禁止開墾坡度。禁止開墾的陡坡地范圍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黃河流域砒砂岩區、多沙粗沙區、水蝕風蝕交錯區和沙漠入河區等生態脆弱區域保護和治理,開展土壤侵蝕和水土流失狀況評估,實施重點防治工程。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坡耕地綜合整治、黃土高原?面治理保護、適地植被建設等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採取?面、溝頭、溝坡、溝道防護等措施,加強多沙粗沙區治理,開展生態清潔流域建設。
第三十五條 禁止在黃河流域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區域開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活動。確因國家發展戰略和國計民生需要建設的,應當進行科學論証,並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生產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編制並嚴格執行經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
從事生產建設活動造成水土流失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相關標准進行治理。
9.黃河流域河流生態流量和湖泊生態水位管控指標是如何確定的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三十七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黃河干流、重要支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和重要湖泊生態水位的管控指標,應當征求並研究國務院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的意見。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其他河流生態流量和其他湖泊生態水位的管控指標,應當征求並研究同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的意見,報黃河流域管理機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確定生態流量和生態水位的管控指標,應當進行科學論証,綜合考慮水資源條件、氣候狀況、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生活生產用水狀況等因素。
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和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編制和實施生態流量和生態水位保障實施方案。
黃河干流、重要支流水工程應當將生態用水調度納入日常運行調度規程。
10.對自然保護區有何要求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三十八條 國家統籌黃河流域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國務院和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在黃河流域重要典型生態系統的完整分布區、生態環境敏感區以及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區和重要棲息地、重要自然遺跡分布區等區域,依法設立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
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涉及河道、湖泊管理范圍的,應當統籌考慮河道、湖泊保護需要,滿足防洪要求,並保障防洪工程建設和管理活動的開展。
11.對野生動植物資源有何規定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三十九條 國務院林業和草原、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對黃河流域數量急劇下降或者極度瀕危的野生動植物和受到嚴重破壞的棲息地、天然集中分布區、破碎化的典型生態系統開展保護與修復,修建遷地保護設施,建立野生動植物遺傳資源基因庫,進行搶救性修復。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開展黃河流域生物多樣性保護管理,定期評估生物受威脅狀況以及生物多樣性恢復成效。
12.黃河禁漁期制度有哪些規定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四十二條 國家加強黃河流域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重要棲息地的生態保護與修復。對魚類等水生生物洄游產生阻隔的涉水工程應當結合實際採取建設過魚設施、河湖連通、增殖放流、人工繁育等多種措施,滿足水生生物的生態需求。
國家實行黃河流域重點水域禁漁期制度,禁漁期內禁止在黃河流域重點水域從事天然漁業資源生產性捕撈,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制定。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禁漁期漁民的生活保障工作。
禁止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的捕撈行為。
13.黃河流域地下水超採治理的規定有哪些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四十三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劃定並公布黃河流域地下水超採區。
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后,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4.黃河流域對損毀土地和遺留礦山的生態保護與修復政策有哪些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四十四條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退化農用地生態修復,實施農田綜合整治。
黃河流域生產建設活動損毀的土地,由生產建設者負責復墾。因歷史原因無法確定土地復墾義務人以及因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由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復墾。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礦山的監督管理,督促採礦權人履行礦山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責任,並因地制宜採取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土地復墾、恢復植被、防治污染等措施,組織開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
(節選自《〈黃河保護法〉科普知識讀物》)
延伸閱讀小科普
《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管理辦法》
為規范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使用和管理,財政部制定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管理辦法》,補助政策實施期限至2025年,到期后,結合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以及政策實施效果等開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研究確定后續支持政策。獎補資金由沿黃河省區“包干”使用,統籌用於區域內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相關支出,具體用於以下方面:
(1)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包括支持上游水源涵養能力建設、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下游濕地生態保護修復、促進全流域生態系統整體性發展等。
(2)保障黃河長治久安。包括支持黃河流域水利工程建設、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建設、黃河河道綜合提升治理等。
(3)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包括支持節水產業發展和技術提升、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推進節水型社會發展等。
(4)推動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包括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建設特色優勢現代產業體系、區域城鄉協調發展等。
(5)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包括支持黃河文化遺產保護、黃河文化產業發展、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黃河文化旅游帶等。
(6)補齊公共服務短板。包括支持補齊民生保障短板、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等。
(7)其他。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如何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與修復工作?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必須統籌兼顧、整體施策、多措並舉,充分考慮人類實踐活動對整個自然系統及其子系統可能造成的影響。具體要求:
(1)加強整體保護,統籌考慮自然生態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陸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和左右岸,進行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2)大力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濕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3)加強開發、利用與保護、修復之間的協同,不同要素、區域、系統之間的協同,以及相關部門、主體之間的協同,構建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的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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