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三·一五”消費提示
選擇正規渠道購買,謹防低價陷阱,保留付款憑証
太原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三·一五”消費提示
選擇正規渠道購買,謹防低價陷阱,保留付款憑証
本報太原3月13日訊(實習記者 宋燁)3月12日,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聚焦“晉享放心消費,激發消費活力”活動主題,向廣大消費者發布了“3·15”消費提示,助力消費者放心消費。
太原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經營者,要主動履行消費維權主體責任,積極參與“放心消費”示范單位創建和線上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踐諾活動,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虛假宣傳。涉及家裝、教育定(訂)金、預付款等消費糾紛,要積極妥善與消費者協商和解。
各大型商業綜合體要持續優化消費維權工作機制,主動設立消費維權服務站,開展消費糾紛源頭化解,誠信經營。
消費者在購物時,要選擇有資質的正規渠道購買,不點擊來歷不明的網購鏈接﹔選擇標識信息齊全的產品,不購買“三無”產品﹔選擇信譽度好,主動參與“7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家﹔謹防低價陷阱,按需購買,理性消費﹔購買食品、藥品和化妝品等特殊商品時,要注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網購時要注意保留宣傳廣告、商品截屏、聊天記錄和付款憑証,在實體店購物時要注意保留發票等。
當消費者遇到侵權行為時,要積極依法主張自身合法權益,及時與經營者協商,協商不成可撥打12315或12345進行投訴,也可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太原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法定職責,讓消費者敢消費﹔協同共治優化消費環境,讓消費者願消費﹔激發消費潛能,讓消費者樂享高品質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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