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公安出台十二項規定護航營商環境
沁水公安出台十二項規定護航營商環境
近日,為持續優化當地營商環境,晉城沁水縣公安局出台《沁水公安建設“親清”警企關系十二項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公安機關與企業工作交往中的底線紅線和紀律要求,全力服務保障縣域企業高質量發展。
針對企業“急難愁盼”,沁水公安健全完善機制建設,出台一系列利企舉措,為企業提供“一企一策”“特事特辦”等精准服務。該局在轄區內全面推廣使用“爆平安”App,精簡辦事程序,加強對槍爆物品銷售、運輸、存儲、使用和爆破作業各環節安全監管,促進涉爆行政審批和日常檢查工作提質增效。
沁水公安還全力打造公安政務服務“沁水樣板”。全面放寬企業單位集體戶設立條件,放寬城市道路貨車通行限制﹔開啟政務綠色通道,開展涉企事項上門服務、延時服務以及預約服務,對企業員工辦証嚴格落實“零門檻”“一站式”服務﹔護航重點運輸企業,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取消派出所和治安部門民用爆炸物品審批環節,涉爆單位從《民用爆炸物品網絡服務平台》提交申請、由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直接到縣政務服務中心公安窗口開具《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証》和《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証》,簡化流程,提高效率。
山西晚報記者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