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啟動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競爭性配置工作
要求單體項目不低於6萬千瓦,18個月內全容量並網
我省啟動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競爭性配置工作
要求單體項目不低於6萬千瓦,18個月內全容量並網
本報太原5月22日訊(記者王佳麗)近日,省能源局印發《山西省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競爭性配置工作方案》,明確要求,單體項目不低於6萬千瓦,利用已投產新能源項目升壓站及送出線路的擴建項目不受規模限制。風電項目需提供一個完整年度的側風數據。
申報項目需取得新能源“標准地”,即土地預審手續與電網意見,土地需簽署土地租賃協議,與縣級以上政府簽訂資源開發協議。
《方案》指出,申報項目要在下達建設計劃后18個月內全容量並網。要堅持高效集約開發,因地制宜加快存量項目建設和新項目謀劃儲備,優先支持資源條件好、土地條件成熟、送出條件好、能盡快建成並網的項目。堅持市場主體多元。充分發揮各類資本優勢,鼓勵央企駐晉企業、省屬企業、民營企業參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鼓勵國有企業至少拿出10%的項目股權吸引民營企業參股。
《方案》還要求,已獲得年度開發建設指標的項目,在規定期限內不得擅自轉讓,一經發現和查實,取消其參與全省范圍內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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