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印發《方案》協同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與生態治理修復
【干字當頭 奮力完成全年發展目標任務】聚焦“三類土地” 提升產業能級
省能源局印發《方案》協同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與生態治理修復
【干字當頭 奮力完成全年發展目標任務】聚焦“三類土地” 提升產業能級
本報訊(記者張毅)日前,省能源局印發《山西省2025年能源轉型與生態治理風光示范基地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充分挖掘風電、光伏發電資源開發潛力,高質量做好項目規劃布局,協同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與生態治理修復。
《方案》提出,以採煤沉陷區、鹽鹼地、沙地為重點,堅持新能源開發和生態環境治理相結合,規劃建設一批綠色、先進、經濟、安全、高效的省級大型風光基地項目,推動我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方案》明確,堅持集中布局、示范先行、要素協同,聚焦“三類土地”比較集中的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臨汾市等區域,結合周邊可利用土地資源、電網匯集站規劃等情況,規劃建設3—5個省級能源轉型與生態治理風光示范基地,科學合理確定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同步實施風光項目建設和生態治理,力爭盡早建成投產。
實施集約融合開發。聚焦“三類土地”及周邊可利用土地資源,實施規模化、集約化布局,示范基地規模原則上不得低於100萬千瓦,由近及遠,應布盡布,將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和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相結合。
推動高效組織實施。要堅持示范先行,優先選擇條件成熟、具有代表性的區域率先開展示范基地項目,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建設模式和經驗。各市要優先選擇具備大型風光基地開發經驗、資金充裕、投資意願強、誠信履約情況好的企業作為投資主體。鼓勵支持各市能源局按照新能源“標准地”的方式指導企業開展前期工作,取得用地預審意見和市級電網公司出具的項目接網初步意見。
確保基地按期投產。基地項目須在下達建設計劃2年內建成投產。已納入建設計劃的基地項目,全生命周期不得轉讓。要做好要素協同,加強土地、資金、技術等要素支撐,實施項目選址、匯集站、輸送通道一體化布局,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和工作,確保同步建成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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