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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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個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在省高級人民法院統一部署下,全省法院相繼對49件毒品犯罪案件以及涉案的81名被告人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

81名被告人分別因販賣毒品罪、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洗錢罪等罪名,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罰,其中2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7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8名被告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6月25日上午,省高院對兩起販賣、運輸毒品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其中被告人韓某浩、韓某生雇車將偽裝成茶葉的冰毒從福建省福清市運輸至山西省陽泉市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在車內查獲冰毒3袋,共計2公斤。法院以販賣毒品、運輸毒品罪,判處2名被告人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1名被告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其他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12年不等刑罰。

6月25日上午,太原市小店區法院、迎澤區法院對3起案件公開宣判,3名被告人分別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7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在迎澤區法院審理的被告人郭某璽販賣毒品一案中,被告人郭某璽在某戒毒醫院以每片22元的價格購買鹽酸丁丙諾啡舌下片,以每片80元或100元的價格非法販賣牟利。經鑒定,從被告人郭某璽住所處查獲的鹽酸丁丙諾啡舌下片檢出丁丙諾啡成分。法院對被告人郭某璽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陳 珊、吳雲慧)

(責編: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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