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氣象新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太原市司法局創新服務保障機制為民營經濟護航
【以新氣象新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太原市司法局創新服務保障機制為民營經濟護航
本報訊(記者李志江)近日,記者從太原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太原市司法局聚焦企業法治需求,強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資源供給,建立服務保障民營經濟五項工作機制,扎實開展法治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工作,切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解決制約民營經濟的發展難題。
建立涉企政策溝通機制。太原市司法局充分發揮規章制定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的職能優勢、太原市民營經濟法治服務中心人大立法聯系點的平台優勢,為民營企業提供開放性的溝通平台。
建立初創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太原市司法局聯合太原市民營經濟法治服務中心、太原仲裁委員會,建立“初創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機制,為新設立的民營企業提供為期6個月的公益性法律服務,涵蓋企業設立、經營管理、勞動用工、融資、知識產權、風險防范等6個方面16項具體的法律指導服務。既解決企業初創時期法律經費投入不足的缺陷,也幫助企業從“小”養成依法治企的理念。
建立涉企糾紛一站式解決工作機制。太原市司法局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法治保障的職能優勢和法律服務隊伍資源優勢,整合仲裁、行政復議、商事調解、人民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公証等涉企糾紛解決路徑,深化民營經濟法治服務中心“法官工作室”“訴調對接”的司法服務涉企糾紛的聯動優勢,打造可復制的民營企業糾紛一站式解決工作模式。
建立企業安靜期工作機制。太原市司法局牽頭全市行政執法主體,圍繞“多頭執法”“重復檢查”“過度執法”等行政檢查的突出問題,建立有預期、可預約、全覆蓋的涉企行政檢查清單制度﹔試點探索“鄉街統籌縣域聯檢”涉企行政檢查工作﹔開展重點領域合規指導機制建設,聯動律師開展公益性合規培訓﹔以“清單+檢查+服務”的制度矩陣,盡最大可能杜絕違規檢查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提升企業獲得感和滿意度。
建立涉外法律服務工作機制。強化律師、仲裁、公証、商事調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服務工作,建立涉外法律服務培訓基地,加強涉外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有計劃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升服務質效,著力維護企業“走出去”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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