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騙子已復工!疫情期間,這些騙術要警惕
人民網北京3月22日電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實施詐騙,虛假售賣防護物資、潛入班級群冒充老師收取學費、冒充公職人員騙財……詐騙手段“花樣翻新”套路升級。小編為大家盤點了假借疫情之名實施的幾種騙局,幫你識破套路,不交“智商稅”。
1、虛假售賣口罩、消毒液等醫療防護用品
【套路】“有一批醫用口罩、防護鏡、消毒產品出售,貨源緊張,欲購從速。”
【真相】不法分子謊稱可以代購或囤有口罩、測溫槍等防疫物資,買家付款后,不法分子以各種理由拒不發貨、謊稱口罩在運輸途中被截查、發送虛假快遞單號或者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當買家與不法分子聯系時,往往已被拉黑。
【案例一】1月下旬,山東淄博張某發現李某在朋友圈發布銷售口罩的信息后,進行了咨詢。李某在手中無貨的情況下,謊稱自己有某醫藥公司貨源,並以單價5元的價格買進3000個口罩,再以單價1元的低價賣給張某騙取其信任。
張某收到口罩后,又動員身邊18人募集貨款再次進行購買。期間,有親朋好友產生過質疑,但因為已經低價買過部分口罩,並且李某一直聲稱貨源緊張、欲購從速,經不住鼓動的張某最終向李某匯款。收到226萬元貨款后,李某將張某微信拉黑后逃匿。
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將李某抓獲,先期追回贓款111萬元。
2、以慈善之名,行詐騙之實。
【套路】“您想為疫區貢獻一份力量嗎?所得款項將用於武漢抗疫。”
【真相】不法分子通過在社交平台發布虛假信息、線下募捐等方式,冒充紅十字會、慈善會等組織,謊稱為防控新冠肺炎獻愛心,利用群眾積極表達愛心、希望參與捐贈活動的心理,騙取捐款。
【案例一】2020年1月27日,蔡某注冊名為“武漢市慈善會”的微信公眾號,並下載、修改武漢市慈善總會會徽,對微信公眾號進行修飾、偽裝,發布“掃碼捐款所得款項將全部用於武漢抗疫及疫情人員治療”等虛假信息。
當天18時至22時,共有109人掃碼捐款,蔡某以此騙得人民幣共計8833.03元,所得錢款被蔡某用於購買筆記本電腦等消費。
1月30日,蔡某被刑事拘留。經審理,廣東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案例二】2020年1月27日12時許,孫某某、蔣某經預謀打印虛假宣傳材料3000份,在北京市西城區多地張貼、散發,假借“市希望工程辦公室”“市志願者協會”之名,以“為抗擊新冠肺炎募捐”為由,謊稱已聯系到口罩等物資的購買渠道,欲欺騙他人向孫某某微信賬戶轉募捐款。當日16時許,孫某某、蔣某到案。截至案發,尚無錢款轉入孫某某微信賬戶。
2020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孫某某、蔣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3、售賣虛假"抗新冠病毒特效藥"、保健品
【套路】“這是我們機構新研制出的‘特效藥’,可以防止新冠肺炎。”
【真相】不法分子假冒政府部門、疾控單位、藥物研究機構、公益組織或者“老中醫”“養生專家”“權威人士”等,以撥打電話、發送短信、打廣告等方式推銷所謂的防疫情“新藥”,或者在假冒偽劣藥品上貼上外文標簽,冒充國外研制的新藥,騙取財物。
新冠肺炎暫無特效藥。針對新冠肺炎研發的藥品,會由權威部門公布,應關注官方消息。
【案例一】日前,網上出現一篇帖文,稱一款“具有抑制新冠病毒功效”的消毒劑橫空出世,這種消毒劑由所謂的“金磚國家生物醫學組織”代理銷售。
經警方偵查,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趙某為獲取非法利益,成立了一個所謂“金磚國家生物醫學組織有效預防新型冠狀病毒工作指揮部”的機構,趙某等人通過網絡發布廣告,宣稱一款消毒制劑“不僅能夠有效抑制新型冠狀病毒,還能噴在口罩上幫助口罩反復使用”。
經警方調查,該款產品功效等同於一般外用消毒藥水。截至案發,趙某等人通過發布虛假廣告對外銷售了近千瓶消毒制劑,非法獲利七萬余元。
【案例二】福建省福州市居民邱某通過電話多次向陳某推銷針對新冠肺炎的“特效藥”,陳某信以為真,約定1月27日見面交易。當天中午,陳某以微信轉賬九千元的方式購得42顆綠色藥丸粒。后經家人提醒,感覺受騙的陳某向邱某再次確認,發現已無法聯系到對方。1月29日,邱某在福建省古田縣被福州鐵路警方抓獲。
4、借疫情延遲開學,冒充老師欺騙家長
【套路】“各位家長,受疫情影響,學校要求線上收取學費,請盡快點擊群收款交費。”
【真相】受疫情影響,學校延期開學,很多學校在網絡平台進行線上教學。不法分子通過廣撒網式搜索“家長群”等關鍵字,利用部分QQ群沒有設置驗証步驟、疏於管理、家長信任老師等漏洞,進入多個家長群,偽裝成學校老師,在群中發布二維碼、群收款或私聊家長,要求家長繳納學費、補習費、培訓費等費用,或者在網絡課堂中插入鏈接,引誘學生點擊從而套取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密碼,騙取財物。
【案例一】2020年2月13日,李某某加入南京市江寧區某小學英語復習QQ群,將自己的昵稱、頭像修改成和任課老師相同的樣式。他以任課老師口吻發布信息稱,為保証疫情期間教學質量,教育局將在復課后統一組織校外輔導,相關費用為1300元。李某某在群內發布微信二維碼,要求每位家長掃碼付款。
李某某還扮演負責此次校外教學的輔導機構老師,要求學生家長提供孩子班級和姓名,假意為其進行收款登記。
兩名家長信以為真,各向李某某轉賬1300元。收到轉賬后,李某某立即刪除微信好友並退出班級群。兩名家長在繼續咨詢時發現自己已被刪除,才意識到上當受騙。
5、冒充“感染者”或“感染者親屬”行騙。
【套路】“我得了新冠肺炎,身上沒錢,無法治療,可以借我一筆錢嗎?”
【真相】不法分子冒充學校或某公司工作人員,以孩子或某親屬突然高燒,已被隔離醫治為由,要求親屬匯繳“住院費”,或謊稱自己患上新冠肺炎,博同情,騙取錢財。
【案例一】蘇州常熟市嚴某謊稱自己是去武漢參加疫情防控的志願者,並稱自己得了新冠肺炎,已經在武漢隔離,但因為自己身上沒有錢,不能在醫院進行很好的治療。張女士通過游戲和嚴某成為網友,出於善心,且對他孤身前往武漢做志願者很感動,便借錢給他看病,在三天內匯給他14488元。
拿到錢后,嚴某不再聯系張女士,張女士覺察被騙后報案。2 月4日下午,蘇州常熟市公安局支塘派出所民警將嚴某抓獲。
6、借疫情冒充公檢法人員詐騙
【套路】“公檢法”人員來電:“你涉嫌違法販賣防疫物資,為你轉接到當地公安。”
【真相】目前為止,公安機關未與任何單位、部門實現話務直接轉接通聯。
這個騙局,首先,騙子會冒充疾控中心工作人員致電,說受騙者涉嫌非法買賣口罩、酒精、囤積防疫物資等要配合調查,或者說受騙者到過某個疫情地,要配合調查,否則就會派人來抓去強制隔離。
其次,騙子會扮好人,耐心幫受騙者分析原因,騙取信任。
最后“免費”幫受騙者轉接到公安局電話,讓其親自去一趟接受調查。疫情期間,一般都不願意出遠門,騙子就會說要暫時凍結全部資金直到查明真相。當受騙者產生恐慌時,誘導其轉賬匯款。
【案例一】宅在家中40多天的劉女士(化名)接到一通來自“北京疾病預防管制中心”的電話,對方稱劉女士違法販賣口罩,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在劉女士否認販賣口罩后,對方告訴劉女士,她的身份信息可能被泄露了,以致於被犯罪分子冒用。在亂了陣腳的劉女士懇請對方“查清楚”后,對方為她轉接到了“當地公安”。
7、利用疫情期間交通不便行騙
“受疫情影響,您預定的航班已被取消,辦理退改簽補償誤機費300元。”
【真相】不法分子發送機票、火車票退改簽信息,以退費、發放補償款為借口,誘導消費者點擊虛假退票網址,或撥打虛假客服電話,提供銀行卡賬號密碼及驗証碼等敏感信息,進而盜取用戶銀行卡余額。
接到辦理退改簽的電話、短信,不要理會,自己通過購票網站、官方客服等官方途徑處理。
【案例一】1月22日,杭州市的董某接到了一條“航班取消”的短信,她按照短信上提供的電話號碼撥打過去,在騙子假扮的客服人員誘導下,加了一個所謂的“退票專員”QQ號,又點擊了騙子發來的“退票鏈接”,把自己的銀行卡號、手機號、手機驗証碼都輸了進去,之后,銀行發來了扣費4900元的信息。
8、利用非接觸式復工 宣稱招人在家“刷單”做兼職。
【套路】“招聘兼職刷單,疫情期間,在家也能月入過萬”“足不出戶,日入百元”
【真相】首先,刷單行為本身是違法行為,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這種虛假交易。其次,網絡兼職刷單100%是詐騙。
不法人員利用疫情期間企業員工停工或在家辦公的時機,以高額佣金吸引受騙者兼職刷單,騙取保証金、培訓費。
前期平台客服會以練習業務流程為由,讓受騙者購買小額商品,隨后快速將本金和刷單佣金返還給受騙者,逐漸獲取信任。然后以系統故障、轉賬延遲、賬戶凍結為幌子,誘騙受騙者不斷投錢刷單,在積累到一定數額后,不法分子會將受騙者“拉黑”。
【案例一】王某是一名14歲的在讀初中生,2月25日在家使用家長的手機進行網絡上課的過程中,被不法分子拉進一個名為“某網紅生日福利群”的QQ群,對方稱有福利發給大家,私聊轉賬可返利,同時發送二維碼讓王某轉賬,其后又以二維碼異常、審核需要費用、虛擬訂單等托辭,多次讓王某掃描新的二維碼轉賬,導致王某累計被騙19萬元人民幣。
9、利用防疫物資緊缺,大家恐慌情緒實施詐騙
【套路】“師傅,我想請您運送一大批口罩。但我怕您拿著東西跑了,可以先給我一筆定金嗎?”
【真相】不法分子利用近期急需運送防疫物資的時機,以預防司機逃單為由騙取網約貨運司機定金。
【案例一】1月29日,陳某平(網約貨車司機)在“運滿滿”平台找到訂單,對方以擔心其貨車運載救災物質可能跑路的名義,騙其支付了1000元定金。陳某平詢問裝貨地點時,對方將其微信、電話都拉黑了。1月29日下午,茂名市局刑警支隊在福建漳州成功抓獲嫌疑人胡某林(男,33歲,福建漳浦人),當場繳獲作案手機1台。
10、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實施詐騙
【套路】“我是XX公安局的,疫情期間不能營業,掃二維碼交罰款后馬上離開!”
【真相】不法分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以抽查、督查等名義,以防控措施不到位進行威脅,要求繳納逃避處罰費用、購買不必要物品等,從而騙取財物。。
【案例一】1月30日,四川廣元一男子冒充公職人員進入一家茶館,以疫情期間執法名義對該店進行罰款,大爺大媽將其堵在門口並報警。警方趕到后,該男子企圖以偽造的工作証蒙混過關,被警方識破后,該男子承認了自己騙取財物的意圖。
【案例二】2月15日,計某自稱是“浙江省衛健委工作人員”,出示“紅頭文件”,“指示”企業生產40萬隻口罩,並稱“將會把口罩全部公益捐贈,回饋社會”。期間,計某還主動聯系媒體接受採訪。截至案發,這家口罩生產企業共為計某打樣和試制出半成品口罩五千余隻,損失七千余元。3月11日,計謀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溫璐、薛婷婷)
(案例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最高人民法院官網等)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