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02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關於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林武代省長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政府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0年目標任務和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以轉型為綱、項目為王、改革為要、創新為上,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崛起、高標准保護、高品質生活,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全面做好“六穩”工作,統籌推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各項工作,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確保“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確保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會議號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堅強領導下,開拓創新、攻堅克難,奮力開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山西篇章新征程。
關於山西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山西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及山西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准《關於山西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山西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關於山西省2019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山西省2019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及山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准《關於山西省2019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山西省2020年省本級預算。
關於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郭迎光副主任所作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總體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歷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真抓實干、擔當進取,在鞏固、深化、完善、提升中推動人大各項工作上水平,為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崛起、高標准保護、高品質生活,確保“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確保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不懈奮斗。
關於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孫洪山院長所作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高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於2020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省高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歷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全面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實施全省法院隊伍素能、司法質效三年工程,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任務,以更高的站位、更嚴的標准、更大的作為奮力開創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為確保“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確保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關於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楊景海檢察長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於2020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省人民檢察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歷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以推進檢察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現代化為主線,以“四大活動”為抓手,堅持“鞏固、深化、提升”,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為確保“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確保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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