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稅改革100問系列之一
1. 自4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有哪些調整?
答:為實施更大規模減稅,深化增值稅改革,2019年4月1日起,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保持6%一檔的稅率不變。
2. 自4月1日起,適用9%稅率的增值稅應稅行為包括哪些?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9%:
——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 適用6%稅率的增值稅應稅行為包括哪些?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租賃服務除外)、生活服務、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稅率為6%。
4. 此次深化增值稅改革,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調整?
答:有調整。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公告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
5.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能否按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答:可以。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6.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未採用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下同),可憑哪幾種增值稅扣稅憑証抵扣進項稅額?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7.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流通環節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用於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流通環節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8.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農產品深加工企業除外)購進農產品,從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9.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農產品深加工企業除外)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10.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發票,能否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証?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証。
11. 生活服務業納稅人同時兼營農產品深加工,能否同時適用農產品加計扣除以及加計抵減政策?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提供生活服務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該納稅人如果同時兼營農產品深加工業務,其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可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並可同時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12.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其適用的扣除率需要進行調整嗎?
答:《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 )明確規定,農產品核定扣除辦法規定的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如果納稅人生產的貨物適用稅率由16%調整為13%,則其扣除率也應由16%調整為13%﹔如果納稅人生產的貨物適用稅率由10%調整為9%,則其扣除率也應由10%調整為9%。
1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於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又用於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是否需要分別核算?
答:需要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14. 我單位2019年1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當前尚有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40%未抵扣,我單位能否在2019年4月所屬期抵扣剩余的30%,在5月所屬期抵扣剩余的10%?
答:不可以。納稅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動產進項稅額的40%,自2019年4月所屬期起,隻能一次性轉入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15. 我單位2019年4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還需要分兩年抵扣嗎?
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再分兩年抵扣,而是在購進不動產的當期一次性抵扣進項稅額。
16. 我單位2018年6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在2018年7月申報抵扣了60%,在今年哪個月份就能夠申報抵扣剩下的40%?
答: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7. 我單位2019年1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當前尚有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40%未抵扣,我單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報抵扣剩下的40%不動產進項稅額。
答:可以,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行選擇申報月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8. 我單位2019年4月對原有廠房進行修繕改造,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為本次修繕購進的材料、設備、中央空調等進項稅額,還需要分兩年抵扣嗎?
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再分兩年抵扣。
19.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0.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際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不能。納稅人提供國際旅客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政策。相應地,購買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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