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7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7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罗清宇所作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立法和监督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进取、真抓实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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