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7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7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守正创新、能动履职、奋发有为,努力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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