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公安出台十二项规定护航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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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持续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晋城沁水县公安局出台《沁水公安建设“亲清”警企关系十二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与企业工作交往中的底线红线和纪律要求,全力服务保障县域企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企业“急难愁盼”,沁水公安健全完善机制建设,出台一系列利企举措,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等精准服务。该局在辖区内全面推广使用“爆平安”App,精简办事程序,加强对枪爆物品销售、运输、存储、使用和爆破作业各环节安全监管,促进涉爆行政审批和日常检查工作提质增效。
  沁水公安还全力打造公安政务服务“沁水样板”。全面放宽企业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放宽城市道路货车通行限制;开启政务绿色通道,开展涉企事项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以及预约服务,对企业员工办证严格落实“零门槛”“一站式”服务;护航重点运输企业,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取消派出所和治安部门民用爆炸物品审批环节,涉爆单位从《民用爆炸物品网络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开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山西晚报记者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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