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造中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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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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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28日消息,市政府印发《太原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入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数字化,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打造中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若干措施》涉及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字经济经营主体成长和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数据价值化、支持数字经济人才引进5个方面,共计18条措施。

在支持数字经济经营主体成长和产业集聚发展方面,扶持措施包括:鼓励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加速壮大,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增速达到20%及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企业年度新增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积极融入信创生态,对入围国家信创目录的产品或项目,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数字经济相关领域国家级试点示范、优秀案例荣誉的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示范性数字经济园区,一次性给予奖励80万元等。

我市大力度支持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对于企业全职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的数字经济领域骨干人才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后,按人才年薪10%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补助;对于企业柔性引进的数字经济产业科研项目或产业化项目技术负责人,按照其在太原市实际取得报酬10%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引进一个人才享受一次奖补政策。

发展数字经济是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也是更好发挥省会引领带动作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太原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太原市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赛迪顾问数字经济产业研究中心评选“2022年数字经济发展百强城市”,我市位列33位。

根据《太原市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8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5%,占GDP比重达到3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何宝国)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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