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通报六起涉毒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通报六起涉毒典型案例
本报讯 6月25日,第36个“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省检察院公布了6起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
2019年4月,男子任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因患病被暂予监外执行。2021年2月至12月,任某在监外执行期间,在位于清徐县的家中向4名吸毒人员贩卖甲基苯丙胺15.58克,向王某贩卖土制海洛因5.21克。案发后,清徐县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查阅案卷材料,审查在案证据,并协同公安机关研究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从严把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经审查,该院发现,任某因毒品犯罪被判实刑,但因身体不适宜羁押而监外执行的并非个例,遂积极开展“判实未执”专项清理活动。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地毯式核查零包贩毒行为,梳理发现与任某贩毒案相关联的上下家,立案6案8人,实现了案件涉毒人员“清仓见底”,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发展蔓延。最终,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任某前罪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在一起涉毒“自洗钱”犯罪案件中,李某在左权县城不同地点预埋毒品,微信发送位置图片,先后11次向刘某出售毒品9.3克。贩毒时,李某事先持有刘某银行卡,由刘某先将微信中的钱款提现至银行卡,李某收到截图再提取毒资。案发后,检察机关精准追漏,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另外4起典型案例为:出租车司机冯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李某甲、杨某等人贩卖毒品案,贺某贩卖、制造毒品二审抗诉案,高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刘友旺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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