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919件,同比下降47.9%
吸贩毒毁一生 真实案例敲警钟
去年6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919件,同比下降47.9%
吸贩毒毁一生 真实案例敲警钟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山西检方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以来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公布了多件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2022年6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919件,同比下降47.9%。
典型案例
“数据库”比对成功 刑期升至13年6个月
本案中的毒贩姓李。2022年6月5日,长治警方以李、杨等3人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办案时发现,李所贩卖毒品系从杨手中购买,为把案情搞明白,长治市检察机关动用了“高科技”——山西省检察院涉毒犯罪数字模型平台。
通俗讲,这个平台搭建了我省涉毒人员的数据库,形成毒品案件逐件比对的工作模式。通过在数据库对李的信息进行比对,检察机关有了意外收获。原来,此前由长治市潞城区法院判决的侯某某等人贩卖毒品一案中,毒品来源的上线就是李。
有了重大发现,对李的案子进行了补充侦查。最终,检察机关对李遗漏犯罪事实依法追诉,将其贩卖毒品数量由5.96克增加至185.96克。李的量刑,也由“3年以下有期徒刑”升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对于这“多出了”的毒品,李起先拒不认罪。但在大量铁证和检察官释法说理后,李最终认罪认罚。
新闻延伸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毒品犯罪隐蔽性强,涉毒人员大多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全面查实涉案人员及犯罪事实存在难度。为此,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是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与引擎。近年来,山西检察机关充分实践应用涉毒犯罪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碰撞、数据分析,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化、实践化、成果化,依法追诉遗漏犯罪事实,实现数字赋能精准监督。
典型案例
聪明反被聪明误 自洗钱贩毒企图躲避打击
本案中,李是贩毒的,刘是买毒的。为了保证他们的交易神不知鬼不觉,这两个“大聪明”的交易方式,煞费苦心。
检察官介绍:2021年2月至4月间,李采用在县城不同地点预埋毒品,微信发送位置图片给购毒者的方式,先后11次向刘出售含甲卡西酮成分毒品9.3克。为了以防万一,即便东窗事发也不留下证据,二人设计了一套“完美”的交易方式。
刘作为买毒的,事先将自己绑定了微信的银行卡交给李保管。每次交易时,刘要买多少钱的毒,就在自己微信零钱里选择“提现”多少钱。而根据银行卡绑定微信的规则,这笔“提现”款项就会迅速打入李手中的银行卡内。
从自己的微信里提现,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因为缺少法律支撑,这种“自洗钱”的贩卖毒品的手法,放在以往对于执法机关打击犯罪是个难题。但现如今,李与刘企图将毒资“漂白”,打算用“自洗钱”的方式躲避法律打击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进行了修改,扩大了洗钱罪的犯罪主体范围,明确“自洗钱”行为独立成罪,加大对从洗钱罪中获益最大的上游犯罪的处罚力度,“自洗钱”正式入刑,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2年11月24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以李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提起公诉。2023年1月13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洗钱罪判处李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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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隐蔽性强。如果说在众多种类的刑事犯罪中,毒品犯罪的证据查证难是公认的,那么毒品犯罪中洗钱犯罪的证据想要查得明明白白,则是难上加难。为此,近年来山西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严打洗钱犯罪的要求,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同步审查”的要求,在审查贩卖毒品事实的同时,注重审查毒资流向,深挖洗钱犯罪线索,严厉打击自洗钱犯罪。将毒品犯罪的上下家同时打击,取得良好效果。
典型案例
50元的诱惑 这个的哥半年送了896次“信封”
男子姓冯,职业是出租车司机。和其他的哥一样,冯平日也是早出晚归。他说,天下的的哥都一样,无非是想多跑一单,多赚一点。
2021年7月的一天,冯接了一单特殊的买卖,有人出价50元,让他开车捎点东西。不大的县城里,起步价的距离,不拉人只是送个信封,就能挣50元。尽管隐隐感觉事情有点蹊跷,冯还是没有拒绝。事后,冯也知道了自己送的信封里,装着海洛因。
有了第一次,很快便有第二次、第三次……截至2022年1月落网,这个送信封的买卖,冯一共重复了896次。
检察机关统计,冯以每次50元的运费,接受贩毒人员黄某某(另案处理)安排,驾驶出租车将装在信封内的毒品运送给吸毒人员,伙同他人共向8名吸毒人员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896次共计139.15克。其中,代收13次共计1.3克海洛因,收取毒资6490元。
2022年6月29日,冯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临猗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8月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邀请30余名出租车司机走进法庭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最终,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冯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000元。判决下达,冯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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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判决后,临猗县检察院对2020年以来的49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有5起案件涉及出租车司机运送毒品。其中2021年发生两起出租车司机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已涉嫌贩卖毒品犯罪。为有效预防犯罪,临猗县检察院向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禁毒教育和法制宣传,加强监管,促进出租车行业规范运营。
典型案例
监外执行期间仍贩毒 数罪并罚被判12年
男子姓任,无业。零包贩卖毒品界的“老油条”。
2019年4月,任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因患病被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但就在监外执行期间,有恃无恐的任仗着生病,继续贩卖毒品。2021年2月起,任在清徐县家中向吸毒人员王某、白某等4人共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5.58克,向王某贩卖毒品土制海洛因5.21克。
2021年7月,任再次落网。清徐县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固定证据。病情诊断书是判定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基石。为此,检察机关坚持实质性审查病情诊断书,从严把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本案中,检察官积极寻求法医支持,突破病情诊断审查专业瓶颈,精准严防“纸面服刑”。
2022年1月5日,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以任犯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同年1月23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任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任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0元。任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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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是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关键环节,事关惩治犯罪效果。近年来,毒品犯罪中因被告人身体原因不能收监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司法公信力。本案发生后,清徐县检察院遂积极开展“判实未执”专项清理活动。其间,检察机关全面梳理本地区毒品案件“判实未执”人员情况并建立台账,发现判处实刑后未能及时收押执行的贩毒人员共计7人。此后,清徐县检察院及时将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逐人进行收押风险评估。按照未收押原因划分问题类型,针对性制定工作举措,做到“一人一策”“应收尽收”。目前,7名罪犯全部收监执行,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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