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疫情防控办关于山东涉疫奶枣产品流入我省发出提示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月五日以来购买且未食用的要就地封存
本报讯(记者秦洋)1月30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山东涉疫奶枣产品流入我省发出健康风险提示。
近期我省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忻州等多地收到山东省枣庄市涉疫奶枣产品通过线上销售渠道流入我省的风险提示函,通报山东久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5日购进10吨天津港2020年12月25日到港的进口乳清粉,用作生产奶枣原料,经检测,该批乳清粉部分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各市疫情防控办迅速响应、连夜部署,对相关产品、人员和快递公司等第一时间开展摸排、流调、检测、隔离、消毒等工作。经排查,大同市浑源县,晋城市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阳泉市盂县在未食用完的奶枣样本中核酸检测检出阳性。目前,各市对排查到的尚未食用涉疫奶枣全部收回封存,对相关物流场所、居家环境、运输车辆等全部进行终末消毒,对接触涉疫奶枣包装及食用人员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和追踪管控。为坚决防范物流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疫情防控办提示如下:
一、近期内不购买、食用山东久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枣产品。
二、凡有2021年1月5日以来购买的山东久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涉疫奶枣产品,还未食用的要就地封存,并向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告,由属地市场监管和疾控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三、对检出阳性奶枣样本的接触人员按密切接触者管理,落实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做好7+1的居家隔离医学管理。其他接触过该批食品的人员也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告,配合落实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尽量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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